網站服務條款

非常歡迎您光臨承恩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網站(以下稱「本網站」)

以下《網站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條款」)與承恩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隱私政策》,為本公司網站使用規範。以下條款內容,可能隨時調正變更。只要您利用了本公司網站所提供的任何服務,即表示您同意遵循當時適用的網站使用規範。若您不同意遵循本公司網站使用規範,請您暫勿使用本公司網站所提供的任何服務。

本公司始提供您存取「本網站」之權限。本公司得隨時修改「本條款」,基此您每次進入或使用「本網站」時請檢視「本條款」。「本條款」變更內容後您若繼續使用本站,即視為您已同意遵守並接受變更後之「本條款」拘束。

若您在任何時候不願接受「本條款」,則您不得再使用「本網站」。本公司將不定期透過「本網站」舉辦推廣活動,並將另行公告該推廣活動所適用之條款與條件。

壹、進入本網站

一、當您於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任一服務時,即視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服務條款的所有約定服務項目。另外,當您使用本網站特定服務時,可能會依據該特定服務之性質,而須遵守本公司所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此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亦併入屬於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

二、若您未滿二十歲,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註冊使用或繼續使用。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網站所提供之任一服務時,即表示您的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三、本公司針對任一違反法律規定、未遵循雙方約定、惡意濫用服務權益之客戶,保有終止該客戶帳戶服務之權利。

四、本公司有權於未來任何時間基於需要修改本條款內容,並得將修改內容以電子郵件、電話、型錄、通信網路、網路公告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客戶。

貳、客戶隱私權保障

一、隱私權聲明政策

關於您註冊或使用本服務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將依「隱私權政策 」為利用與保護。

二、資料記錄有效性

客戶使用本服務時,其使用過程中所有的資料記錄,以本服務資料庫所記錄之資料為準,如有任何糾紛,以本服務資料庫所記錄之電子資料為認定標準,但客戶如能提出其他資料並證明為真實者則不在此限。

參、智慧財產權

一、本公司或所屬子公司之網站及相關通路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肆、暫停服務

本公司以目前一般認為合理之方式及技術,維護本服務之正常運作。但於下述情況,本公司將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

一、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並已向客戶預先通知者

二、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使用條款情形

三、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所導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四、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伍、非本公司所得控制之事由而致本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或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

伍、免責聲明

本公司將以符合目前一般可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方式及技術,維護本平台的正常運作。下列情形本公司有權暫停提供本平台服務的全部或部分,且不負事先通知您的義務,本公司對因而產生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均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的義務:

一、本網站已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確保本網站網頁資料在刊登時之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本網站對於任何使用或引用本網站網頁資料引致之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三、本網站亦有權隨時刪除、暫停或編輯本網站所登載之各項資料,以維護本網站之權益。

四、本網站依現有設備及人力盡力做好網頁管理安全,但並無法保證網頁之絕對安全性或絕無瑕疵、失誤、病毒或其它惡意之程式(包括被其他暨第三人者惡意植入)。

陸、本條款之效力、解釋、問題諮詢、準據法

一、本契約條款中,任何條款之全部或一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約定之效力。

二、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將為有利於客戶之解釋。

三、客戶如對服務有相關問題,可透過客服信箱進行諮詢。

四、客戶與本公司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依網路規範及中華民國法令解釋及規章、慣例為依據處理。本公司的任何聲明、條款如有未盡完善之處,將以最大誠意,依誠實信用、平等互惠原則,共商解決之道。

柒、反詐騙宣導

詐騙方式及手法不外乎係捉著民眾貪小便宜及恐嚇心態,只要戒除人性之貪念,接獲任何可疑來歷不明之電話除立即掛斷外,對於接獲之信息能主動小心查證,並能立即與165反詐騙專線聯繫或就近向警察機關報案,就可以免除被詐騙的危險。謹記防詐騙之「三要原則」及「三不原則」,即可避免不必要之被騙機會:

一、「三要原則」:

(一)「要冷靜」:不論接獲任何電話通知,例如恐嚇家長揚言綁架孩童、或謊稱親友受傷急需用錢或金融卡遭盜用時要先冷靜!

(二)「要查證」:不論對方所述情況有多危急或多嚴重時,要先向親友求證或撥104、105查詢正確電話號碼,或撥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三)「要報警」:不要害怕驚慌,要先打110報案或撥165向警方報案,請警方協助,並與警方合作,以確保安全。

二、「三不原則」:

(一)不要聽信「電話」通知而依照別人指示操作ATM提款機轉帳,否則錢財將不翼而飛。

(二)不要在「電話」中告知您的銀行帳號、身分證統號等個人資料,否則您就可能成為詐欺「人頭戶」。

(三)不要依據對方所留「電話」查證,否則極易陷入歹徒設好之陷阱。

三、根據詐騙集團常用說詞來分析,若發現以下關鍵字,就應該懷疑是詐騙:

(一)醫院通知領藥、申請重病補助。

(二)銀行通知有人來領你的存款。

(三)警察通知個人資料被冒用。

(四)檢察官說你是詐欺人頭戶。

(五)去超商收法院公文傳真。

(六)要將存款領出來監管帳戶。

(七)帳戶設定錯誤,變成分期付款。

(八)要去自動提款機取銷分期付款設定。

(九)要利用提自提款機辨識身分(非軍人或警察在釣魚)。

(十)若有發現以上關鍵字,請牢記防騙三步驟「一聽、二掛、三查證」:

一聽!聽清楚這個電話說什麼?是否有以上關鍵字?

二掛!聽完後,立刻掛斷這通電話,不讓歹徒繼續操控你的情緒。

三查!快撥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將剛才聽到的電話內容告訴165。